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四都工业平台基础设施改造-傅阳路、傅青路改造提升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
江山经济开发区四都工业平台基础设施改造-傅阳路、傅青路改造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51.非竞争性费用(暂列金额、暂定价项目等)不得变动。
2.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市政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综合管线: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按(下限7.56%,上限9.23%)计取;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按(下限3.85%,上限4.72%)计取;3.规费取费费率:市政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综合管线:不低于5.625%;绿化工程:不低于9.183%;
税金:按9%计取。”
现更正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51.非竞争性费用(暂列金额、暂定价项目等)不得变动。
2.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市政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综合管线: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按(下限7.56%,上限9.23%)计取;路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按(下限5.54%,上限6.76%)计取;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按(下限5.51%,上限6.73%)计取;3.规费取费费率:市政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综合管线:不低于5.625%;路灯工程:不低于8.34%;绿化工程:不低于9.291%
4.税金:按9%计取。”
二、其他未涉及条款不做更改,电子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