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朗正公司-泾阳县污水处理厂设施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2次招标)-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中化学朗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泾阳县污水处理厂设施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泾阳县污水处理厂设施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2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朗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泾阳县污水处理厂设施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泾阳县污水处理厂设施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2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BM039294HXCGFA241226001)。招标人为中化学朗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包)编号:BM039294HXCGFA241226001/01
标段(包)名称:泾阳县污水处理厂设施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标段包01(第2次招标)
*招标内容及范围:泾阳县污水处理厂设施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土建工程,包含:
(1)项目所有的土建工程;
(2)一体化设备吊装、运输、管道连接、维修等零星工程;
(3)生物反应池支护工程;
(4)反硝化深床滤池清理;
(5)土建部分拆除工程;
(6)一体化设备运行期间维护。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临建设施、厂内临电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近三年内类似本项目的工程业绩一项;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过同类工程,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标段1: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