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蒲新区洛安江流域及其支流(巴洋河)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新蒲新区洛安江流域及其支流(巴洋河)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标段新蒲新区洛安江流域及其支流(巴洋河)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施工 已由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新蒲新区洛安江流域及其支流(巴洋河)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遵新发改建设〔2024〕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区级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洛安江段:实施生态湿地面积约44417平方米;种植滨水植物397平方米;实施块石自然驳岸773米;零星种植垂柳65株;实施凤眼莲打捞11642平方米;投放上、中、下不同水层本土鱼类70万尾。(2)巴洋河段:实施生态湿地66460.4平方米;种植沉水植物3894.3平方米,种植滨水植物1784平方米;实施格宾石笼护岸3546.5米;实施块石自然驳岸4413.5米;实施人工打捞凤眼莲41040平方米;河岸零星种植垂柳376株;投放上、中、下不同水层本土鱼类30万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