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市中区段临江河系统治理工程(第二次)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段临江河系统治理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 /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段临江河系统治理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s20241342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中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市中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s202413421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中区平兴镇、苏稽镇;2.2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长15.3公里,新建堤防8公里; 2.3服务期限: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期(至竣工验收)。勘察设计阶段:90个日历天(其中:形象设计5日历天,初步设计70日历天,技施设计15日历天,地质地形勘察在上述时间段同步进行不单计工期)。施工期(至竣工验收):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以招标人施工安排计划为准,不计入计划工期;2.4招标范围:地质地形勘察、初步设计、技施设计(含预算及招标清单编制)、施工图审查、风险评估、各阶段必须的专题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及验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和要件的编制、施工期的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