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购置环境执法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的委托,对“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购置环境执法装备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招标编号:GSBY2025-0201
二、招标内容:采购环境执法装备一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9.096万元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1.3、投标人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