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文峪河灌区西干渠改造工程Ⅲ标工程项目钢筋采购竞谈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文峪河灌区西干渠改造工程Ⅲ标工程项目
钢筋采购竞谈公告
编 号:ZT17-JZGS-2025-JT01
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文峪河灌区西干渠改造工程Ⅲ标工程项目钢筋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文峪河灌区西干渠改造工程Ⅲ标工程项目部。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文峪河灌区西干渠改造工程Ⅲ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吕梁市汾阳市工程概况:西三干上游段(施工里程范围为0+000-9+337)渠道拆除改造1.709km,新建防渗渠道2段7.166km,农桥拆除重建2座 、维修加固14座,交通桥1座,西三干巡渠路改造3.409km及西三干安全防护及管理设施等。
2.2招标内容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GJ-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经营可许证》《营业执照》(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报价人需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且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年供应能力要满足竞谈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