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县千亩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
海盐县千亩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
(一)各投标单位: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相应施工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现修改为:“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且相应施工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原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