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潞城镇美丽乡村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疃村、卜落垡村、贾后疃村、燕山营村、前榆林村、后榆林村、兴各庄村、谢家楼村)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潞城镇美丽乡村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疃村、卜落垡村、贾后疃村、燕山营村、前榆林村、后榆林村、 兴各庄村、谢家楼村)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40069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前疃村、卜落垡村、贾后疃村、燕山营村、前榆林村、后榆林村、兴各庄村、谢家楼村
一、招标条件
本 潞城镇美丽乡村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疃村、卜落垡村、贾后疃村、燕山营村、前榆林村、后榆林村、 兴各庄村、谢家楼村)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0069002 ),已由 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潞城镇美丽乡村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前疃村、卜落垡村等8个站)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资金来源:国家预算:0.000000万元,市政府投资:0.000000万元,全民自筹:0.000000万元,利用外资:0.000000万元,银行贷款:0.000000万元,其他投资:0.000000万元,区政府投资:3659.900000万元 ,招标人为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站共 8 座,总占地约 5156平方米,总建筑规模约 204 平方米,总处理规模为 2850 立方米/日,处理工艺为“A/O+MBBR”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节池、污泥池、一体化设备、综合工房(含设备间、配电室及仓储室)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含)及以上资质,近 / 年 / (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