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山县人民路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四片区)
衡山县人民路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四片区)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衡山县人民路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四片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山发改[2024]100号 ,建设单位为 衡山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人为 衡山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为 4300万元 ,本次招标控制价:7126430.33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衡山县人民路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四片区);
1.2.2建设地点: 衡山县开云镇 ;
1.2.3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与改造(人民路全线至107国道延线)排水防涝管网,主要包括:1、改造dn600-dn1500约6.388千米;2、改造dn500-dn800约6.391千米;3、改造 dn400-dn600约1.414 千米;4、改造 dn300-dn500 约1.481 千米;改造易涝积水点周边雨水口,增设雨水蓖等配套基础设施。(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 18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衡山县人民路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四片区)(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5 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