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鹤东产城融合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齐齐哈尔鹤东产城融合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齐齐哈尔鹤东产城融合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鹤东产城融合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0364
1.3采 购 人:齐齐哈尔鹤东产城融合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6采购预算:180000.00元(含运输、税等一切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乙酸钠100吨(详见采购需求)。
2.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每次供货需求量进行供货,供应商在接到供货通知后7日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根据每次的供货量,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5质保期: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每次供货时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该批次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单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