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C005089331003怀柔区杨宋镇区排水能力提升工程(电力迁改)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怀柔区杨宋镇区排水能力提升工程(电力迁改)已由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怀柔区杨宋镇区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京怀柔发改(审)〔2024〕1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
2.2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怀柔区杨宋镇区排水能力提升工程范围内电力管线移改工程,主要包括电力管道包封6米,电力管道敷设84米,顶管施工62米,新建4个工作坑,新建4座电缆井,2个路灯移位,部分道路拆除及恢复等。合同估算价约4702109.68(元)。
2.3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范围内电力管道包封,电力管道敷设,顶管施工,新建工作坑,新建电缆井,路灯移位,部分道路拆除及恢复等所有内容的施工工作。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4.1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