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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14 数据编号: 757967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民委员会石咀村排水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25(GM03)XZ0001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民委员会石咀村排水渠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民委员会,资金来自基本农田资金。本招标项目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民委员会石咀村排水渠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民委员会石咀村排水渠建设工程进行施工。
  2.3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竣工时间:2025年,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59584.9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民委员会石咀村排水渠建设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本工程项目预算1059584.96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1059584.96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以投标人提供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查询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为准)。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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