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京外基地公共基础保障条件一期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京外基地公共基础保障条件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京外基地公共基础保障条件一期建设项目监理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CIAE-FW-GKZB-25-0122
内部编号:ZKX20250801A051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京外基地公共基础保障条件一期建设项目监理
2.3 招标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新增建筑面积41310平方米,新增主工艺设备52台(套)。
(2)建设周期
一期建设项目建设周期40个月,完成所有建设内容监理工作。
(3)建设内容:
1)建设科研管理服务设施,主要包括:研发中心、院区大门及围墙、核应急指挥中心、保卫控制中心、武警营房、运维中心、实物保护周界及值班室。
2)建设动力保障设施,主要包括:总降压变电站、分区配电站(2座)、锅炉房、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3)建设生产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消防站、危化品库、环境监测站等生产配套保障设施。
4)建设水电气暖与总图等基础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必要的水电气暖等室外管网、道路景观绿化、非放射性管沟、挖填方、构筑物等。
2.4 招标范围: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京外基地公共基础保障条件一期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1)工程监理:完成项目施工准备、施工、调试、验收、移交、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工程设计变更)所示全部工作内容。施工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的全部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工程款支付审核,工程暂停、复工、变更、索赔及合同争议处理,现场施工协调等;及质量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缺陷检查、记录、责任分析、修复方案审核、修复过程监督并验收等)。投标人应对项目全周期监理服务综合报价,应充分考虑涉及地下管线等隐蔽工程的监测检查。投标人有责任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和校核并进行书面确认,有责任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方案等进行审查和批准,有责任对施工单位质保等体系进行审查监管,有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测量设备的技术指标和计量校核情况进行审查。
(2)项目管理:作为业主方的现场代表,按照中核集团高质量精细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及指导意见,完成“六大控制七个零”(包含: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环保控制、保密控制;进度零超期、投资零超概、质量零事件、安全零事故、环保零超标、保密零泄密、廉洁零问题)相关要素管理及控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管理、保密管理、保卫管理、环保管理,以及协助业主进行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信息管理、资料档案管理、其他管理等。管理内容及管理水平应符合现代化项目管理体系要求。应对业主单位提供咨询服务、与设计的联系沟通、设备厂家的考察并提供合理建议,协助完成全过程造价控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包括工程报规报建)工作和结算审计、专项验收、设备的单体和联合调试、竣工验收、档案验收等所有阶段工作。
(3)其他咨询服务:为招标人提供管理、投资、设计、验收、三同时、计划、采购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5 项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海滨村原子能院京外基地。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期工程通过项目最终验收为止。
2.7质量标准:乙方应根据合同对所从事工程服务的工作质量负责,需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以及招标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