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铁货运服务中心辅助生产用房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单位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公告
广铁货运服务中心辅助生产用房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单位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GSTP-2025-02
1. 采购条件
由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广铁货运服务中心辅助生产用房工程,委托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管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审核书(穗规划资源建证〔2023〕5320号附件2)中第十三条规定,本项目应按《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标体系(试行)》等相关规定,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根据《关于开展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的通知》(穗水河湖〔2021〕9号),本项目符合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的要求。因此广铁货运服务中心辅助生产用房工程需要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工作。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邀请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
2.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于选址位于棠溪货运集中办理中心北侧,占地面积约499.07㎡,总建筑面积3730.49㎡,地上8层,建筑高度23.95m,一层为食堂、门厅,二层为会议室、配套机房、设备间等辅助用房,三至四层为单身宿舍,每层12间双人间,五至八层为货运生产用房。周边的绿化景观、道路配套建设。项目批复预算2374.86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为工程管理所,施工单位为长沙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2.2采购范围
2.2.1采购范围: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工作。
2.2.2标段划分:本次拟划分为1个标段。
2.2.3计划工期:随工程实际进度及时完成海绵城市评估效果工作并出具报告。
2.3其他说明:
2.3.1本项目最高限价: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预计费用为4万元。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谈判响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备开展海绵城市效果评估的相关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完成类似海绵城市效果评估项目不少于一项。
(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2 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