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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17 数据编号: 759048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甘肃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一期经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酒经管备[2025]4号)”信用备案,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酒泉经开园区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酒泉经开园区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
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除臭间、事故池、初沉池、均质调节池、生物车间、加氯间、深度处理车间以及二期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等的设备更新,同时对厂区内部分道路、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
计划工期:226日历天
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6、招标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招标。
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及配套工程的施工,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投入使用、移交等相关工作。
8、质量要求:
8.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满足项目运行功能,并通过主管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8.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连续运行的主要设备要求国外进口,其他辅助设备要求国内一线品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的设计、工程施工、配套设施设备安装能力;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没有开展主营业务的可不提供当年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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