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各阶段咨询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讷河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各阶段咨询管理服务已由黑财指(农)[2024]350号、黑财指债(农)[2024]98号、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以齐农局函【2024】68号文件【关于讷河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的批复】和齐农局函【2024】94号文件【关于讷河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扩大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讷河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95%;省级配套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咨询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讷河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各阶段咨询管理服务;
2.2建设地点:讷河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3建设规模:具体以讷河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批复为准;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各阶段咨询管理服务结束。各项服务内容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咨询管理、工程复核、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2.5.1咨询管理:完成本项目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造价、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完成本项目工程进度审核及竣工结算审核。
2.5.2工程复核:对本项目工程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复核。
2.5.3工程竣工验收(初验):完成本项目初验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等。
2.6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具体金额以实际财审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咨询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服务范围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备案专业包含农业、林业和水利水电专业;
3.1.2工程复核: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竣工验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服务范围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备案专业包含农业、林业和水利水电专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咨询管理单位,由牵头人负责报名登记,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
3.2.2联合体成员须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明确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4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牵头的咨询管理单位在职人员,可与咨询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
3.3.2咨询管理负责人1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3工程复核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4工程竣工验收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注:各专业负责人不允许兼职,以上人员需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