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幸福路(黄山北路-滨铁路)新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幸福路(黄山北路-滨铁路)新建工程已由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休发改行审【2024】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休宁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幸福路(黄山北路-滨铁路)新建工程
2.2项目编号:HJXGC2025G007
2.3建设地点:黄山市休宁县经开区
2.4建设规模:幸福路设计西起黄山北路(桩号:K0+000),沿线分别与燕窝路(桩号:K0+364.439)、科技路(桩号:K0+759.497)相交,终于滨铁路(桩号:K1+102.722),设计全长为 1102.722m,实施长度为 1068.232m。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长度为 1068.232m,主要包括道路、涵洞、绿化、雨水、污水、给水管网、交通设施、照明、电力、弱电等
2.7标段划分:1个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25883034.81元
2.10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不采用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