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5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洪桥镇太湖村、洪桥村、陈桥村、排田漾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公告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5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洪桥镇太湖村、洪桥村、陈桥村、排田漾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5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洪桥镇太湖村、洪桥村、陈桥村、排田漾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已经长发改投资〔2025〕25号(项目代码:2203-330522-04-01-182198)同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招标人为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 湖州华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414万元,建设地点:长兴县洪桥镇太湖村、洪桥村、陈桥村、排田漾村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范围内混凝土路面新浇筑、路面拆除及修复、混凝土路面拆除及修复、污水管网、污水泵站及其它配套等一系列工程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
2.3施工总工期: 9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保障 ;(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