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静县巴润哈尔莫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与节水改造工程(EPC模式)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和静县巴润哈尔莫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与节水改造工程(EPC模式)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E6528003931001386)
一、招标条件
本和静县巴润哈尔莫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与节水改造工程(EPC模式)总承包(二标段)(招标项目编号:E6528003931001386)已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和静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静县
2.项目规模:建设南岸支干渠加高16.71Km,测桥1座,交通桥2座,钢桥1座,节制分水闸2座,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6528003931001386001001
标段(包)名称:和静县巴润哈尔莫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与节水改造工程(EPC模式)总承包(二标段)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所涉及的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含详勘)、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试运行管理、验收、总承包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为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相关手续等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资质: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设计资质:须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或水利(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