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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18 数据编号: 760385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南宜阳县垃圾中转站及公厕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新建15个连体公厕中转站配套压缩设备采购)(项目代码:2208-410327-04-01-600560)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垃圾中转站及公厕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新建15个连体公厕中转站配套压缩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宜阳县城市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阳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宜阳县垃圾中转站及公厕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新建15个连体公厕中转站配套压缩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垃圾中转站及公厕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新建15个连体公厕中转站配套压缩设备采购),项目代码:2208-410327-04-01-600560,招标编号:宜阳工货招标新(2024)0004号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7100000.00元;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专项债资金,100%;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宜阳县境内,主要为新建15个连体公厕中转站购置配套智能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15套(一体两箱位)及智能喷淋除臭设备15套,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部门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2月19日 至2025年02月25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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