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吕山乡雁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公告
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吕山乡雁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吕山乡雁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投资[2024] 146号文件(项目代码:2409-330522-04-01-39844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380万元,建设地点:长兴县吕山乡。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吕山乡雁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工程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吕山乡雁陶村。本次招标的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范围内沥青路面拆除及修复、沥青铣刨及修复、混凝土路面拆除及修复、绿化区域拆除及修复、污水管网、污水附属等一系列工程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3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