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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18 数据编号: 760414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data-v-6e6c005d data-v-3e00949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以下简称“本期工程”),厂址位于厂址位于上高县芦洲乡西南约3km的上新村西侧,东北距上高县城区约11km,西南距宜春市中心约58km,西侧距离浩吉铁路约1.9km,西北侧距离浩吉铁路上高站约2.6km。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分别于2023年5月12日和2024年2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赣环审〔2023〕32号、赣环辐射字〔2024〕79号)。
本期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不设旁路烟道,不设GGH,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98.7%;采用采用低低温电除尘(设计除尘效率不低于99.95%),工程灰渣分除、干除灰,灰渣及脱硫石膏拟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完送至灰场分区碾压贮存;生产水源拟采用锦江地表水;机组冷却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冷却系统,每台机组配1座自然通风冷却塔;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冷却塔排水主要回用于本期脱硫系统工艺用水补充水及锅炉补给水;单独设雨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和工业废水排水系统,全厂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工程已开工建设,1号机组计划于2025年8月投产,2号机组计划于2025年11月投产(以实际投产时间为准)。
2.2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西南约3km的上新村西侧,东北距上高县城区约11km,西南距宜春市中心约58km。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标段名称: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
招标范围:
(1)完成本项目排污许可证申领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以及本期工程环保设施标识牌制作和安装(包括安装材料),其中标识牌材质为不锈钢,标识牌规格需经招标方确认;
(2)编制本项目《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取得评审意见;
(3)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主管部门备案函;
(4)铁路专用线、1号、2号机组脱硝除尘脱硫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环保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意见的函;
(5)1号、2号机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全过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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