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分公司2024-2026年度网络建设工程及管线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清远分公司2024-2026年度网络建设工程及管线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04-06-04A-2024-D-E21625C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清远分公司2024-2026年度网络建设工程及管线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78万元;招标人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1. 招标内容:为招标人或其下属各单位(含清远佛冈分公司、清远英德分公司、清远连南分公司、清远连山分公司)的配套工程(含网络初调)、网改(优)工程(含网络初调)、光缆网络工程(含网络初调)、用户入户安装、管道和杆线的建设与维护工程、日常网络施工及抢修(含网络初调)、专线用户端安装、各种政企专线项目等网络工程提供施工服务及工程所需的辅材、运输、施工、施工期间的保护、验收、资源数据录入、质保等相关服务,招标人拟候选一批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在清远市地区内(各城区及各镇区)按统一施工标准、统一验收标准进行有线电视网及工程施工,项目包括:网络建设工程、网络维护工程、市政管道建设工程、政企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 采购预算金额为2978万元;
3. 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招标人累计采购量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后,合同期限结束,以先到者为准。因本项目为年度入围项目,采购人不承诺各区域具体的工程施工/运维委托量。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提出异议,合同自动顺延至招标人完成同类项目新年度采购后终止,如若中标,实际执行以实际发生的委托单为准,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工程金额(各中标人合计)累计达到人民币2978万元整(若已完成的工程结算金额累计未达到人民币2978万元整,但总结算金额加上下一项工程预算金额超过了人民币2978万元整,则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已完成的工程结算金额累计未达到人民币2978万元整时终止);合同服务期限以上述两点中最先到达的条件为准,期限满后中标人的服务资格即自动终止。如采购人在本项目后续的采购合同签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因国家法规政策变更、采购人公司内部管理目标和内部治理需求调整等原因,需终止本项目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在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的前提下,单方面终止合同执行且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 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5. 中标人数量4家(具体中标人数量见“
七、其他”),招标人对中标人承接的业务量不作任何承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颁发的《有线广播电视工程服务认证证书》三级或者以上服务认证,认证类别须为施工总承包服务认证;
(2)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施工综合资质证书;(说明:因本项目处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的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相关要求认定。若为旧资质则应当为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且处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签订时间应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同一合同签订方按1个业绩案例计算,以合同甲方公章为准。同类项目指【网络建设工程或网络维护工程或管道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