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画溪大道智慧停车及配套项目设计服务公告
画溪大道智慧停车及配套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 (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
本招标项目画溪大道智慧停车及配套项目已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投资〔2025〕27 号(项目代码 2501-330522-04-01-160647)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画溪大道智慧停车及配套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合溪新港路,终点位于中钢大道,全长约7.9km。其中合溪新港路~嘉苑路段由现状双向四车道拓宽为双向六车道,改造长度约5.2Km,宽51m,设计速度60km/h,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画溪大桥南侧—中钢大道段设跨线桥上跨三界线及雉州大道,改造长度约0.9km,设计速度80km/h,采用一级公路标准,以及画溪大道周边配套停车场项目。工程建安费约2.2亿,本项目设计服务费估算约350万元。
2.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和优化(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与本工 程设计相关的管理协调及后续设计服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和现场服务等。
2.3、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涵、交通标志标线、雨污水管网、照明、景观绿化以及附属设施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工作。各阶段设计调 整修改,配合各类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提供设计协调配合、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 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协助及配合进行施工招标、编制招标技术规 范和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
2.4、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满足招标人所期望实 现的质量目标。
2.5、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服务期 120日历天另加后续施工阶段全过程服务,后续施工阶段全过程服务从施工图纸递交到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服务期安排应服 从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任选其一及③④任选其一,且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