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人民政府分乡镇山洪沟修复及清洁小流域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人民政府分乡镇山洪沟修复及清洁小流域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9 16:19|发布单位:宜昌市德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3-13|项目监管地:夷陵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分乡镇山洪沟修复及清洁小流域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A070006-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5-00064
3、项目名称:分乡镇山洪沟修复及清洁小流域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97.85(万元)
6、最高限价:597.85(万元)
7、采购需求:
该项目主要是新建混凝土山洪沟、混凝土挡墙,修复挡墙、砂卵石回填、排水管安装、抛填块石护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 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 ”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