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达茂旗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总承包(EPC)
达茂旗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达茂旗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总承包(EPC),项目编号:K1502002025021702001001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七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批复,内发改投字【2024】854号批发,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内蒙古铭晟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达茂旗下辖7镇、2乡、3苏木:百灵庙镇、满都拉镇、 希拉穆仁镇、石宝镇、乌克忽洞镇、明安镇、巴音花镇、小文公乡、 西河乡、达尔汗苏木、巴音敖包苏木、查干哈达苏木。
2.2招标范围:包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农田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农膜废弃物收集利用工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系统五大工程,设计、采购及工程总承包。
2.4计划投资:5000万元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设计服务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建筑或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