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城市综合治理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提升工程-林城镇百叶龙社区长兴县城市综合治理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治理工程—林城镇百叶龙社区提升工程(零星工程)公告
长兴县城市综合治理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治理工程--林城镇百叶龙社区提升工程(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城市综合治理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治理工程--林城镇百叶龙社区提升工程(零星工程) 已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投资〔2025〕31 号(项目代码:2206-330522-04-01-810325)同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长兴县城市综合治理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治理工程--林城镇百叶龙社区提升工程(零星工程)施工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 230 万元,建设地点: 长兴县林城镇百叶龙社区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新建垃圾站工程、监控工程、路灯工程、局部房屋立面改造项目、屋面修复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
2.3施工总工期: 18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保障 ;(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