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2-20 数据编号: 761710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320722-01-01)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龙庭公寓及天华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龙庭公寓及天华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东海县经济开发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320722-01-01)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东开委发[2022]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龙庭公寓及天华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海经济开发区东海经济开发区境内龙庭公寓及天华小区。
2.2招标内容:东海经济开发区龙庭公寓及天华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挖方回填、雨污水管、雨污水立管、检查井、破碎路面及恢复、清除绿化、管道疏通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3989687.92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价格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2.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03 月 18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06 月 15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龙庭公寓及天华小区雨污分流工程施工。
2.7招标范围: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龙庭公寓及天华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效的),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