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PE管件及3PE钢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PE管件及3PE钢塑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PE管件及3PE钢塑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采购PE管件及3PE钢塑若干(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采购总金额80万元,供货方供货满2年或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
标段划分: 1个 。
交货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年内接业主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投标产品)。
3.3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产品在燃气企业有过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加盖单位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