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富裕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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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210G25022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裕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裕县农业农村项目综合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富裕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规模:建设总规模(计划建设面积5.01万亩),以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最终下达建设面积任务为准。
2.4建设地点:富裕县塔哈镇、富裕县林场等。
2.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出具设计成果。并提供服务到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具体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6服务范围:主要对格田化改造、道路、桥涵、渠系、电力线路的勘察和设计。编制扩大初步设计报告、项目概算、设计图纸、测量报告等,符合项目评审各项要求。编制项目预算书,符合项目财政评审要求。绘制施工图纸,符合现场施工要求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还包含结余资金的设计工作、项目变更工作和施工期间指派设计人员驻场等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工作。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以最终批复勘察设计费的100%做为招标控制价。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②具备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③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含高级)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