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PAM(阳离子)药剂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PAM(阳离子)药剂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2025年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AM(阳离子)预估用量70吨,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本比选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 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
(1)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5万元及以上的PAM(阳离子)供货业绩;
(2)满足单个自然年度内(2022年或2023年或2024年)累计PAM(阳离子)供货业绩不少于35吨;
(3)上述
(1)、
(2)条满足其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