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十七中综合实践(研学)基地项目修缮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十七中综合实践(研学)基地项目修缮工程(采购编号:AHXD-CG-2025-011)
1.2 采购人:安庆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信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①、室外沥青广场、路面及污水系统,广场、路面铺设50厚AC-16中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D300HDPE实壁污水管45m,D400HDPE实壁污水管90m,¢1000成品混凝土污水井6座(球墨铸铁井盖),成品玻璃钢化粪池(容积50m3)1座;②、2#客房楼装饰工程(含党校办公用房),装修面积686.74m2,二层,室内楼地面、天棚面改造,内墙面出新,屋面新做防水层,室外增加钢结构楼梯及水电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询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2.2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安庆十七中(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北路843号)
2.4 质量要求: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行业规定和标准。
2.5 采购最高限价(含税):977206.23元,且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至少具有1个自2022年1月1日(含)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供应商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60万元的类似改造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②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