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港城区石化西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港城区石化西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城区石化西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港城经字【202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港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渤海新区港洁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港城产业园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处理规模4.0万m3/d,主要建设污水处理车间、提升泵房、污泥脱水车间、辅助用房及生化池、污泥处理装置、给排水管道等;敷设污水管网 8608m,管径 DN600-DN800;四条市政路,分别为纬三路、通五路、通四路、化工四路,路线全长约4.975km,同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内出具成果文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供相关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建设内容为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处理规模4.0万m3/d,主要建设污水处理车间、提升泵房、污泥脱水车间、辅助用房及生化池、污泥处理装置、给排水管道等;敷设污水管网 8608m,管径 DN600-DN800;四条市政路,分别为纬三路、通五路、通四路、化工四路,路线全长约4.975km,同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包括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分标段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1.2信誉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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