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市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古溪镇)施工01标招标公告
泰兴市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古溪镇)施工01标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E4301000001002414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泰兴市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古溪镇)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兴市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4〕2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和镇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兴市古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建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市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古溪镇)施工01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泰兴市,黄桥镇、古溪镇、分界镇、河失镇、广陵镇、张桥镇、根思乡、延令街道。
2.2项目概况:对8个乡镇(街道)的14条(段)河道进行整治,总长约9.33公里,主要实施河道疏浚约9330米、护岸约18735延米;配套实施下河踏步、泄水槽、涵洞、泵站等附属工程。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次泰兴市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古溪镇)施工标分2个标段实施;
施工01标主要建设内容:古周老河1530米间隔木桩护岸建设及配套工程施工等、谢荡6组庄河1300米间隔木桩护岸建设及配套工程施工等内容。工程造价为:114.100721万元。
施工02标主要建设内容:龚垛腰沟河道3420米间隔木桩护岸建设及配套工程施工等内容。工程造价为:127.181655万元。
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开标、评标时按照施工01标、施工02标的顺序依次进行,若同一投标人在前面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仅参与评审,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2本标段为泰兴市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古溪镇)施工01标,最高投标限价:100.40863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80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03月20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支付方式:合同签订进场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含应预付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与预付款等额)),工程完工付款不超过合同价的80%,2026年市、镇两级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不超过经审核后的双方确认价的90%,2027年按双方确认价付清余款。
承包人应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的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10)信用等级要求:/。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2)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02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