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GRC施工(暂估价)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GRC施工(暂估价),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湘新发改投【2019】155号文,建设单位为长沙市医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8777029.57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GRC施工(暂估价)
1.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东临肖河,南临纳秋路,西侧为三环线东辅道,北侧为安夏路。
1.2.3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建设内容仅包含院区,总建筑面积约12.6万㎡,最大建筑高度约75m,单跨跨度约29m(各项指标以政府最终审批为准)。本项目为一栋单体建筑,包括5层门诊医技裙楼和A、B、C座塔楼,A、B座塔楼通过连廊相连,其中A、B座塔楼布置门、急诊与住院功能,C座塔楼布置教学科研宿舍办公功能;另设置有门卫室、垃圾站、污水处理控制室、地下车库(含人防)以及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标段划分:
1.3 工期要求: 9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外墙GRC施工,本项目所在大楼为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主楼及A、B、C栋塔楼,总建筑面积为82097.8㎡,其中A栋单体建筑面积21136.93㎡,B栋单体建筑面积18451.73㎡,C栋单体建筑面积18349.57㎡,裙楼建筑面积24159.5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具体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及清单为准;
1.5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通过消防验收,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实行工程保修。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