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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21 数据编号: 762958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起(12个月)供水厂余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起(12个月)供水厂余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G1202500071)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确认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供水厂余泥外运处置服务。
五、项目总限价:项目含税总价限价:¥3,300,000.00(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元整)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四)投标人需提供由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为外委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环保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需附上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为外委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关于上述两项证件,投标人必须至少有一项证件为自有的。
(五)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格式见《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2月21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3月13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09时:00分
十、其他
(一)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三)服务资格期限:一年,累计结算金额到达合同价款上限或到达服务期限(先到为准),合同自然终止。
(四)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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