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程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场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舟山市
一、招标条件
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场外景观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新建4万m 3/d净水厂(包括臭氧车间、加药间、加氯间、二级泵房、砂滤池、清水池等)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总建(构)筑物面积6661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下部钢筋混凝土,上部框架结构和框架结构。重点设防类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烈度八度,标准设防类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七度,主体结构正常合理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附属工程(含道路、阳光草坪、林下空间、入口水景等)等内容。
工期:10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完成园林绿化工程、附属工程(含道路、阳光草坪、林下空间、入口水景等)等,至100天完成竣工验收)。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与招标人有合同(法律)纠纷等情形;
3.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