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危险废弃物处置技术服务项目(脱硝催化剂无害化处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92-2520mm030826)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危险废弃物处置技术服务项目(脱硝催化剂无害化处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
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对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进行合法合规处置。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细项进行投标报价;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4. 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注:最终的工期及实际开工日期由招标方确定并提前通知投标方为准,根据实际产量按批次处理)。
5.投标最高限价: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须持有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772-007-50)且在有效期内,如危废证无772-007-50小代码不许参与投标。
3. 投标方需提供完整的无害化处置利用生产线并有近半年的生产记录并提供证明(环评报告及骏工验收证明,近半年的生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