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森林消防救援(巡护)摩托车采购第一次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贵州省毕节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森林消防救援(巡护)摩托车采购项目,现作以下修改:
1、原招标公告中:“3.1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原招标公告中:“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删除此项。、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第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承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信誉要求: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以报告生成日期为准)。”修改为:“1.4.1第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4、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第
(3)信誉要求: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以报告生成日期为准)。”修改为“删除此条”
5、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报价包含车辆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有关人员等一切费用及专利费、培训费、税金等。
2、投标人车辆类设备报价还应包括购置税,第一年的车船税、交强险等,且承保机构在毕节市各县、市、区有服务网点。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