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东排土场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依法)公告
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东排土场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YGCG2025000321)
一、招标条件
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东排土场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服务项目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东排土场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疆哈密三塘湖煤田中部,位于巴里坤县城北部120km,行政区划隶属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本矿外部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
2.项目规模:按照服务年限5年划分勘察区,东排土场第一期勘察面积约8km2,排弃量约6.3亿m3。需增设18条勘探线,每条勘探线布置3个勘探孔,设计钻孔54个,其中4个钻孔重复利用,10个利旧钻孔,实际钻孔40个,预估总进尺1280m,全孔取芯并开展岩土物理力学试验和水理性实验,完成编制《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东排土场一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和《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东排土场一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包含排土场地基承载力计算、排土场最终边坡稳定性验算),2套长期地下水自动化监测系统。
3.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XJYGCG2025000321001
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东排土场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露天矿边坡勘察或露天矿排土场基底勘察相关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采矿、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露天矿边坡稳定分析与评价、边坡工程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作5年以上; 6.团队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采矿、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不少于1人,中级职称不少于3人,需提供本单位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