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盐开行审经审〔202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宏居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571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4942.33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地下车库、服务配套用房等;最高层数约27层;最终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审定规模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约72093.24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880日历天。
设计、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4月4日。工程整体竣工日期:2027年9月1日。
总工期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在规定工期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含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一年成活率达95%,二年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自补植之日起需满足两年要求,并确保成活),绿化养护期两年。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为保证工程前期开工、工程实施、后续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文件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及费用;项目施工建设及相关物资采购(材料物资及设备);项目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文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完成EPC合同总承包内容中所有工作。即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全过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设计方面: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审核、设计调整、变更设计、竣工图编制以及在设计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评审及审查等全部设计工作,同时完成BIM模型。详按设计任务书及招标人要求,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关于绿色建筑的补充说明: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内容:按《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组织编制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其中包括自评报告书、绿评申报书、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室内自然通风模拟分析报告、室内采光模拟分析报告、噪声模拟计算分析说明等辅证材料,以及绿评相关材料的二次整合),并参与招标人的绿评答辩(包括答辩的联系事宜、PPT的制作、答辩现场辅助工作、答辩通过后的备案材料的撰写、领取证书等)和绿色建筑评价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最终取得绿色二星的评价报告。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针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所具备的设计施工图纸。
2.2.2手续办理:中标人须无条件及时办理项目全过程的各项相关手续,招标人予以协助,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按照相关规定必须由招标人支付的除外,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