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5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泗安镇兴隆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公告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5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泗安镇兴隆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5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泗安镇兴隆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已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投资〔2025〕25 号文件(项目代码:2203-330522-04-01-18219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 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297万元,建设地点: 长兴县泗安镇兴隆村 。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5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泗安镇兴隆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泗安镇兴隆村;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道铺设、成品塑料检查井、路面破除及修复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