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4年安康市(西部、东部)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施工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4年安康市(西部、东部)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施工跟踪审计服务招标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17日14: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ZY-AK2025007
2、项目名称:2024年安康市(西部、东部)大巴山北麓和汉江谷地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项目施工跟踪审计服务
3、标段划分:
一标段:西部(紫阳县、岚皋县)。
二标段:东部(平利县、镇坪县)。
4、预算金额:156.6万元;其中一标段:84.8万元;二标段:71.8万元。
5、项目概况:
一标段:包含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退化林修复3项工程内容,总面积236910亩,其中,人工造林工程1000亩,封山育林工程135000亩,退化林修复工程100910亩(改培油茶12100亩)。以上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二标段:包括封山育林和退化林修复,总面积259100亩,其中封山育林工程10500亩,退化林修复工程154100亩。以上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