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科技创新实验风场项目标段二(462.3MW)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道路、风机平台、风机及箱变基础(34台)标段一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本项目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科技创新实验风场标段二工程,项目业主为木垒东吉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科技创新实验风场标段二项目风机基础、道路、风机安装平台工程Ⅰ标段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科技创新实验风场标段二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该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毗邻由G7京新高速、X192县道、X197县道、Z557公路、Z556公路、G303国道等组成陆路交通主骨架。风电场所在位置位于木垒县东北部,场址中心距离木垒县约65km。场区南侧有G7京新高速、场区西侧有X192县道、X197县道,场区中央有进场道路(县城-胡杨林公路)可用作风电场进场道路,交通便利。
本项目风电场设计安装69台6.7MW的机组,本期装机规模为462.3MW。风电机组接线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每台6700kW风机配套箱变容量选择为7400kVA。本风电场69台风力发电机组成的集电线路共分为17组,每组线路带3~4台风机,另有A08和A34风机接入标段一的集电线路上,采用35kV架空线与电缆混合敷设方式接入升压站35kV开关柜。
2.2 采购范围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科技创新实验风场标段二项目风机基础、道路、风机安装平台工程Ⅰ标段,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道路Ⅰ标段道路长度为32.49km;34台(A08#-A18#、A23#-A47#)6700kW风力发电机机组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风机基础、防火墙砌筑、垫层等地基与基础工程、基础内的接地、管线预留、预埋等、沉降观测点的制作和安装、锚栓组件卸货验收、暂存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锚栓组件与基础之间的防腐密封;
(2)以上风机道路及平台工程配套的涵洞、涵管、挡墙(含路堤护脚)、护坡工程、截排水沟、施工临时便道、错车平台、填筑通道、路面标志牌线(若需要)、路缘石(若需要)、防护墩、弃土场等等辅助工程;
(3)其他在风电场道路工程、吊装平台工程、风机基础工程等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等;
(4)风电场道路需满足风机、塔筒等大件设备运输条件,对于不满足运输条件的地方进行整改;并负责对道路进行维护、保通(含临时石渣铺垫)等工作,相关费用应在报价中考虑。
(5)负责风电场内(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风机、塔筒、主变、箱变等设备运输的牵引工作(若有),相关费用应在报价中考虑。
(6)负责施工期环水保措施费(包括塌方清理、道路抑尘、临时绿化等)等工作,相关费用应在报价中考虑。
(7)施工期间临建设施,包括搅拌站、加工厂等所有临建及设备、设施、临时道路均由承包商自行解决,包括场地选择、征林征地手续办理,后期场地清理、植被恢复、环保、水保验收等工作,费用自理,含在报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