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天祝县大通河(赛什斯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天祝县大通河(赛什斯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办规划〔2012〕321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和《武威市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培育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规定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内容,天祝藏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甘肃乾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天祝县大通河(赛什斯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祝县大通河(赛什斯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项目地点:位于天祝藏族自治县赛什斯镇人民政府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