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北湖区城市管理局南岭大道沿线支路、城中村、无物业管理小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期)监理变更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北财采计[2025]000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岭大道沿线支路、城中村、无物业管理小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8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磋商邀请公告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本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3名,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证明其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的资料:证明其在供应商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证明”变更为“3.3本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3名,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其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