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仁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安仁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安仁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备案【2024】208号,建设单位为安仁县仁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安仁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1.2.2建设地点:安仁县永乐江镇青路村;
1.2.3项目基本情况:占地面积34.52亩,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新建企业孵化中心及标准化厂房,配套建设厂区内道路、绿化、消防、给排水管道等设施;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建设期+运营期共36个月;投资期限: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天内完成投融资目标;施工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工期1个月)□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F+O模式招标,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投资、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并对承包工程的投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运营等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5 质量要求: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1.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80号令执行。
1.7 投融资目标:中标人负责筹集全部建设资金(承担筹集资金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利息),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筹集的建设资金必须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天内到位。如建设资金在该30天内未全部筹集到位,即认定为未完成融资目标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未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融资目标责任。
1.8 运营部分: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整体租赁、招商;营销手续与企业服务以及配合发包人办理产权登记,运营期满后的管理权移交等,中标人为招标人出租该项目标准厂房的对象必须为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或配套项目,且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租售协议。
1.8.1 运营目标任务:承包人自项目完工后12个月内,实现总厂房100%的租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