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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24 数据编号: 764278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浙江鹿山街道白沙地村钳口岭东西灌溉渠及泵房提升工程公告

 
发包公告
发包工程项目编号: A3205820001001061001001 
1.发包条件
嵊州市鹿山街道白沙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鹿山街道白沙地村钳口岭东西灌溉渠及泵房提升工程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嵊州市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修订稿)》,经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核准,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造价26.4118万元((其中预留金额15000元不下浮。)
建设规模:鹿山街道白沙地村钳口岭东西灌溉渠及泵房提升工程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建设地点:鹿山街道白沙地村。
2.2 发包范围:鹿山街道白沙地村钳口岭东西灌溉渠及泵房提升工程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3.竞包人资格要求
(一)竞包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最新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止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中包人需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根据“嵊根欠办发【2022】6号”文件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逾期未缴纳视为放弃中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三)其他: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四)其他要求: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发包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报名时间、发包文件下载时间:发布公告之时起至竞包截止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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