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2-24 | 数据编号: 764382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季戊四醇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已由乌海市乌达区工信和科技局备案(登记备案码:2409-150304-07-02-245296)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季戊四醇升级改造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季戊四醇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建设工地,乌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厂区西侧预留地。
2.3项目概况和规模: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季戊四醇升级改造项目配套污水处理站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新建一套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2m3/h(含醛废水23.6m3/h、低浓度废水22.75m3/h、检修高浓度含醛预处理后废水5m3/h)。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合同装置采用EPC模式进行建设,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制作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交付使用直至达产达标,配合竣工结算审核、数字化交付、档案资料移交为止的所有任务。
污水处理站装置界区内所有工艺、总图[含界区内巡检通道、地坪、水沟等、以及界区外与主干道连接通道、绿化区域由承包人负责场地平整]、静设备、动设备、管道、土建、仪表与自控(采用硬接线的方式传输至招标人机柜间)、电气、电信、照明、防雷接地、分析(取样点、在线分析)、暖通、给排水、HSE、消防、防腐保温等设计、采购、施工、单机试车、工程中间交接、联动试车、装置开车试生产、交工验收、竣工结算,包括竣工验收、档案验收、性能考核和生产准备的相关服务及工程验收(包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专项验收)、培训等工作,并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资产清册、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保修(缺陷整改)等各项工作负责,并包括业主人员培训和对业主的指导与支持服务。
为保证装置的完整性,承包人还应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计布置、公用工程、系统匹配、系统碰头、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包括效果图设计)等工作。
2.4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150天具备试生产条件(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土建设计,提供办理图审相关设计文件及资料,60天内完成全部设计)。
2.5质量目标: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文件的要求。
(2)采购的设备和材料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文件的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文件的要求。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GBT 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关于现场安全标准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HSE控制管理的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