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夹浦镇溪南、叶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公告
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夹浦镇溪南、叶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夹浦镇溪南、叶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投资〔2025〕26号(项目代码:2409-330522-04-01-398443) 同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招标人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276.36 万元,建设地点:长兴县夹浦镇溪南、叶家村。
2.2招标范围: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夹浦镇溪南、叶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范围内路面拆除及修复、土方开挖回填、管道敷设、检查井、砌筑井、化粪池、一体化污水泵站施工、管道检测及测绘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
2.3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